隨著市場經濟的高度發展,國有企業在經過改制后相較原有的經營體制弊端越來越少。國家為了提高國企的經濟效益,增強其活力,加大了對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的力度,不少國企通過重組改制,生產經營上了一個臺階。那么國有企業改制與重組的方式有哪些?什么是國有企業改制和重組?
1、國有企業改制是指采取聯合、兼并、租賃、承包經營、合資、轉讓國有產權和股份制、股份合作制等多種形式進行的組織和經營模式變革。其中也包括近年來作為改革突破口的混合所有制改革,國企混改是將國企原來的純國有性質,改為國家控股或參股,任何個人或法人都可以按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參與公司的管理,進行市場化運作,并通過這種方式取消原有的某些行業內國企特權,對行業內的所有企業實行國民化待遇。
2、企業重組是針對企業產權關系和其他債務、資產、管理結構所展開的企業的改組、整頓與整合的過程,以此從整體上和戰略上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狀況,強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,推進企業創新。而國有企業的重組則是對國有企業的資金、資產、勞動力、技術、管理等要素進行重新配置,構建新的生產經營模式,使企業在變化中保持競爭優勢的過程。國有企業的改制和重組通常也是同時進行的。
改制和重組是一回事嗎?
(一) 整體改制:整體改制是指以企業全部資產為基礎,通過資產重組,整體改建為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、規范的企業。
(二) 部分改制:部分改制是企業以部分資產進行重組,通過吸收其他股東的投資或轉讓部分股權設立新的企業,原企業繼續保留。
法律依據:《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》 第二條 具備法人條件的下列企業,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企業法人登記:
(一)全民所有制企業;
(二)集體所有制企業;
(三)聯營企業;
(四)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、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;
(五)私營企業;
(六)依法需要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的其他企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