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公司法》第14條第二款規定,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,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,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。當一個公司持有另一個公司的股份時,前者即為母公司,后者為子公司。子公司中母公司持股達到100%時稱為全資子公司,持股在50%以上時為控股子公司,低于50%但股份在各個股東中最大時時稱相對控股子公司。 母公司與子公司相對應,本公司于分公司相對應。 我國《公司法》14條第一款規定,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,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,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。本公司和分公司的重要區別是,前者具有法人資格,后者只是本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,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,因此,從嚴格意義上講,分公司不是公司法上的公司。 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,承擔獨立責任,而分公司只是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,無獨立責任能力,其責任由設立分公司的本公司承擔。
大體有幾種關系。一是控制關系。子公司雖然是獨立的法人,可以在自己的經營范圍內從事各種經營活動,但其自主性是有限的。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東會上起主導作用,子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實際上是母公司決定。二是投資關系。母公司擁有子公司,除了極少數通過協議控制外,基本通過投資實現。母公司與子公司間的投資關系分為兩種情況。A.子公司的資本全部由母公司投入,B.母公司與其他公司共同投資于子公司,但母公司投資所占比例使其可對子公司實際控制。三是財務關系。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,實行獨立核算,母、子公司在財務上是相互獨立的,但是母公司可以調劑資金的名義,通過正當或不正當手段從其子公司“抽血”。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發展前景直接影響著母公司的收益.四是管理關系。雖然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,母公司與子公司名義上生產和經營等各方面各自享有自主的權利,但事實上存在管理與被管理關系。通常,母公司除了自身直接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外,其主要職責還是對所屬子公司的領導和管理。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關系,特別是它們之間的控制關系,可被利用,比如操縱子公司轉移定價、避稅、對抗公共政策或逃避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等。*.分公司不同于子公司由于分公司與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,其作為民事活動主體參加民事活動的法律意義也大相徑庭。主要有以下幾方面:1、設立方式不同。子公司一般由兩個以上股東發起設立,是獨立法人,獨立承擔民事責任,在其自身經營范圍內獨立開展各種業務活動;分公司由設立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部門依法設立,設立時不要求注冊資金,屬于總公司的分支機構,雖然也可以獨立開展業務活動,但應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。一般而言,這種授權以申請設立分公司的方式為表現。也就是說,在工商部門申請設立分公司,就視為公司授權分公司開展總公司經營范圍以內的活動。2、工商登記方式和名稱不同。子公司在工商部門領取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;名稱最后都是xxx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則領取《營業執照》。名稱最后都是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。3、訴訟中的法律效果不同。子公司由于是獨立法人,只能就其自身資產追究民事責任,除出資人出資不實或出資后抽逃資金的情況之外,不能清償的部分也不能向出資人追償;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,業務開展過程中出現不能履行債務的情形時,債權人可以要求總公司承擔清償義務。在訴訟中,可以直接把總公司列為共同被告要求承擔責任。4、承擔債務的方式不同。子公司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,分公司則先以自有資產承擔,不足部分由總公司承擔連帶責任。推薦的話就要看是什么關系了。
股票是不可以直接作為資產證明但是是非常好的資金形成說明,因為不只是有了20萬存款就OK了,還需要證明這20萬的來源,那樣的話,用你的存款證明加存折和股票交易明細是很好的資金說明.GOOD LUCK
公司法》第14條第二款規定,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,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,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。當一個公司持有另一個公司的股份時,前者即為母公司,后者為子公司。子公司中母公司持股達到100%時稱為全資子公司,持股在50%以上時為控股子公司,低于50%但股份在各個股東中最大時時稱相對控股子公司。 母公司與子公司相對應,本公司于分公司相對應。 我國《公司法》14條第一款規定,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,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,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。本公司和分公司的重要區別是,前者具有法人資格,后者只是本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,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,因此,從嚴格意義上講,分公司不是公司法上的公司。 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,承擔獨立責任,而分公司只是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,無獨立責任能力,其責任由設立分公司的本公司承擔。
公司上市就是為了融資,控股就是為了賺錢
肯定是全資持股好。因為公司是全部過分都是自己的。
參股就是有股份了,控股就是股份達到一定比例,能在董事會股東投票時起決定作用。 比如說公司有三個股東,A、B、C各有20%、20%、60%的股份。那么根據股東的表決權,即使AB兩加加起來也只有40票表決權,而C就有60票表決權。董事會實際上就只執行C的決定。說白了,A、B只能參與董事分決策,但控制決策的,還是C。 A、B就是參股,C就是控股。